龙周刊 THE DRAGON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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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只是表象,香港司法治权仍没回归才是关键!

香港何时拨开乌云见青天?!

特约评论员 蕭十一狼

香港七警案引发很多争议和评论,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政治研究所所长杨光斌将判决定性为「司法专政」,称香港不应成为中国的「法律飞地」。旅居新加坡的中国学者郑永年称其为「香港法治体系政治化」等,但笔者认为很多评论都不够一针见血,均没抓住问题的关键。笔者认为需要跳出“七警案”本身看因果,故本文不谈七警案的细节(网上也很多,这里不赘述),谈谈七警案引发的“司法管治权”的问题—-“治权”失落才是“七警案”乃至香港近年动荡的主要根源。不解决这个肇因,就算“七警案”最终判无罪(就算终审机会也不大),后面依然还会有“八警案”,“十警案”等等发生。只有彻底治理香港司法界的怪象,斩草除根,才能杜绝类似“七警案”的再次发生。  可以说,从97年香港主权回归至今,司法管辖权仍掌握在英国手中:“七警案”实质是英国司法力量(代理人)“隔山打牛”判中国人“有罪”的典型案例,是香港司法治权没有回归的结果;占中乱港分子以及幕后主脑,大金主至今逍遥法外,实质是英国司法力量(代理人)“隔山打牛”操控香港的证明,是香港司法治权没有回归的结果!

香港1997年回归祖国,毫无接收国家主权经验且善良的中国人,都以为主权回归了,大家满心欢喜。殊不知,英国殖民势力早就狡猾地进行布局,领土主权,外交主权这些看得着的权力是移交了,但内部司法治权等看不着的隐性权力却仍牢牢掌握在手里,准确说是掌握在英国法律体系训练出来的代理人手里。这些代理人为香港的反华势力保驾护航。由于中央政府并没实现“治权”的百分百回收,从这点来说,香港并没百分百回归!

据香港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法官名单,从名字上看(不知为何不敢公开国籍),地位最高的终审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中,22位法官有18位是欧洲姓氏,次一级的高等法院(High Court),35位法官中也有13位是欧洲姓氏。笔者呼吁香港法院必须公开所有法官的国籍!本次审理“七警案”的英国人杜大卫,就是属于香港的区域法院,资料介绍,区域法院是香港次于高等法院的原讼法院,香港回归前称为地方法院,具有限的刑事及民事司法管辖权,区域法院的上诉案件会转至高等法院的上诉法庭。高等法院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一个法院,由两部分组成: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原讼法庭是香港最高级的原讼法院,有无限的司法管辖权(国家行为除外)。但从组成人员来看,不管是终审法院,还是区域法院,大部分均是外国人。“七警案”就算上诉,在高等法院依然面对的是外国人,胜诉机会渺茫。

以上数据,让香港法院“荣膺”世界上最国际化的本地法院之称——外国法官比例最高、本国法官比例最低。法治法治,这成为“外国人治港”的证据。十分可悲!不用说,它的“独立性”肯定“完美无缺”了,而这种所谓“独立性”,更多是体现西方殖民利益,天然具有对中央政府利益的排他性。可笑的是这些外国法官一边领取特区政府高薪,一边与特区政府打擂台。“七警案”表明,这些外国法官,没有多少是真心实意为中国为香港办事的。

有人做过比喻,指从形式上属于中国司法机构、最高审判官由中国人担任、但在很大程度上由外国人操控的特点来看,香港法院与1931年中国收回法权前的上海租界会审公廨、上海临时法院多少有些相似,但笔者必须指出的是,当前香港司法可能连昔日清朝末年的香港司法都不如,资料显示,1833年8月英国率先在广州成立英国驻华司法院,由英国驻华商务总监兼任法官,直至1844年,由伦敦派一名司法官接掌,司法官到埠后当局公布高等法院条例,废止军法,改组英国驻华司法院交由司法官主持,同时声明辖区中国居民刑事诉讼可依《大清律例》加以审理,香港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此年正式成立,为香港最高级法院,但并非终审机构(英殖民时期香港的终审机构为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以上历史资料可见,当时香港的司法管辖虽然由英国人负责,但《大清律例》在香港依然得到应用,反观现今香港,英国殖民司法势力完全拒绝中国内地法律,如《反分裂国家法》等无法在港应用,23条立法更被莫名其妙地拒之门外,国家不能在自己的领土推行国家安全法,荒天下之大谬!这香港司法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倒退。笔者可以认为,香港当前的司法现状,终审权基本掌握在外国人手中的怪象与昔日的租界并没多大差别,这1997年回归后依然存在的怪象,十分令人反感和不安。

本来,1997后,香港就应进入基本法规定的“港人治港”新时代,什么是“港人治港”?就是中国的香港人治理中国的香港,简称“港人治港”。殊不知,“七警案”爆出一个惊人事实,原来香港行政特区从来就不是“港人治港”,在十分重要的司法管治一线上,涉及社会安稳的基石上,一直是外国人(以英国籍为主)主导香港行政特区的法治。你说若外国人真心实意为香港服务倒无话可讲,但偏偏外国人怀着大英帝国这个昔日殖民宗主国的利益,干着损港乱港的勾当。

回到今天,领土主权,外交主权,军事主权等虽然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但司法治权却不是。想起内地有人一直呼吁“司法独立”,真是居心叵测,“七警案”就表明,所谓“司法独立”在现实世界是不存在的,主导香港司法的外国人,代表的是外国利益,并以“司法独立”为名构建“独立王国”,行分裂之实,其最大优势就是给爱国爱港者定罪,给反中乱港者脱罪。这正是“司法独立”的恶果。事实表明,占中发生两年多以来,律政司仍迟迟不起诉占中搞手,面对社会持续不断地严惩占中搞手的呼声置之不理,却对处理占中事件的七警“从快从严”审理,二种“待遇”截然不同,盲人都能看出外国势力主导的香港司法系统的偏颇立场,殊不知对香港法治有着重大负面影响。笔者毫不夸张地说,香港司法系统,对大是大非的审理,已经瘫痪!

当前,香港的“外国人治港”实情,实质上已经是破坏了“一国二制”,根本违反了“港人治港”这一基本法宗旨。 七警案的判决是对一国二制的伤害。道理很简单,英国法官判香港执法者入狱,必然打击执法队伍士气,助长乱港势力,判决的结果,最终成酿造香港继续动乱之因。这个现状不解决,再搞“七一”庆回归没有太大意义,也成一个笑话;这个现状不解决,香港都不算真正意义的回归!笔者认为,只有司法权乃至政府各部门,全部掌握在单一持有香港特区护照(双国籍不算)的香港人手中,香港从法律上才算是100%回归。治权才算彻底收回!因此,厘清香港的“治权”究竟掌握在谁人手中,清算,清退外国人出所有管治系统,必须是新一届特区政府的新任务!这里,笔者再次提醒,基本法规定“港人治港”,因此外国人是不能在管治之队伍的,例如俄罗斯人不可能跑去美国的法院当法官吧。

江泽民在香港主权移交仪式上说:「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为什么法律不变要加上「基本」二字?这其实已经为中央政府履行主权职责留下了管治空间。有人指容许外国人任职香港司法系统是基本法的失误(主要指没有国籍规定),笔者认为,虽然基本法没有法官及司法系统的国籍规定,但大家别忘了,基本法开宗明义就指出“港人治港”,这四个大字是基本法的大前提,其实已经对国籍做了规定,笔者建议人大对此释法!“外国人治港”显然是有违基本法的,基本法的法官任命部分表面上没有作出国籍限制,而一众外国人以为这是基本法“空子”,“合法”转“空子”转了20年,却有意无意间,“忘记”了基本法最基本的纲要即“港人治港”,试问,你不是香港人,有何资格管治香港?就算江泽民的讲话不算法律文件,不能作为修正基本法的理由,但“港人治港”这一基本法全世界都认可的吧!可从没人说可以“外国人治港”!

早前香港立法会爆出的青年新政二个“短命议员”辱华事件,人大没等香港法院判决就急忙释法,指辱华议员违基本法没有担任议员资格,怕的就是英国代理人(法官)后来的判决对祖国及香港不利,现在看,这对香港司法治权掌握在外国人手里的担心,一点都不多余,现在担心已成事实。笔者可以说,若非人大释法,香港法官的判决肯定会保留梁游二人的议员资格;可以说,七警案的判决,已经引起中央政府对香港司法系统的信任危机。

故此,“七警案”还牵扯出一个“司法安全”的大问题。由于英国殖民势力的依然存在,美欧等势力的干涉,从回归20年的2017年算起,到2047年为止,若无法清除这些域外势力在香港的负面存在,香港的政治风浪将会更加波涛汹涌,而且更富有大国角力的国际背景,局势发展甚至已非港人自己所能左右。北京将香港视为可信赖的国家金融、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但动荡不安、波谲云诡的政治局势,中央可能会自问:没有政治安全,没有司法安全的话,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又何从谈起?其实,早在2014年,北京临时取消APEC财长会议在香港举行的计划,正是在当时(及至现在)香港各种势力猖狂酝酿“占中”的背景下取消的。取消一场会议事小,但日后若取消各种金融建设计划就事大了。最终受损的是香港及香港人。亚洲哪一个金融中心不能取代香港?

2月17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时说“要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土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可见,做为中国一部分的香港,当前遇到的就是“政治安全”大问题。香港泛民主张新一任特首要“休养生息”,笑话,治权都没回归,何来“休养生息”?泛民的“休养生息”是为了让反华反港势力喘口气,有时间重新制订乱港图谋,避免清理“占中”余毒,日后卷土重来?

一国二制下,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央对港政策的诸多的担心和疑虑可能又多了一项──司法安全。笔者还是多年前的那句话,“五十年不变”不等于“五十年不管”,“高度自治”不等于“完全自治”。由于司法管治权并没回归,中央政府须在今年调整有关政策,实现香港真正回归,时间最好在十九大召开前。外国法官一天不清理,香港难有安宁!

笔者建议代表们趁三月二会,提交收回香港司法管治权的提案和人大对担任法官国籍的释法提案。真正实现香港主权,治权的回归!

英国人杜大卫说“七警”让香港在国际上“蒙羞”(杜法官也不看看美国警察如何执法),笔者却说,英国法官践踏基本法才是让“法治”蒙羞!早在1月18日,熊猫时报猫眼社评就撰文《特首之争已经变为国际争夺香港治权之争》,本次“七警案”再次给各界敲响警钟,除了特首之争,司法之争肯定在所难免!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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