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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常委会扩权 可任免副总理与军委级军政高官

一年一度的中国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根据正在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中国人大常委会或将扩大对中国国务院高层的任免权,包括可任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和军委高级军官。

北京时间3月5日,中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在人大会议开幕式上,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根据王晨的说明,这份修正草案包含“健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强调“为了保证国家机构正常有序运转”,中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可以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

另外,中国人大常委会在此期间可以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军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

中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决定撤销国务院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决定撤销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

这项修改内容直接扩大了中国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权限。根据现时宪法规定:在中国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这是中国人大、中国政府和军队系统之间政治权力的结构性调整,是为人大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赋权。

对于中国人大的权力角色,外界一直有“橡皮图章”“政治花瓶”等批评性的说法,此次人大组织法的修订,显然是要对这些一直存在的缺点和弊端进行改革。对于宣称要进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共而言,理应让人大这个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实至名归,让中国政治结构中最根本的制度设计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与任命程序效力。

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援引分析人士指出,中国人大常委会以往只可任免国务院部委首长等部级官员,修改组织法后,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也可以任免。

按不成文规定,中国人大常委会通常两个月召开一次,有特殊需要也可随时加开会议,这意味着在中国人大闭会期间,国务院高层可以随时出现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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