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周刊 THE DRAGON WEEKLY

民族源远流长 繁衍千秋万代

正义不会缺席也不会戴面罩!澳洲华人817游行没有一个人蒙脸!

悉尼邮报评论员 萧十一狼

悉尼举行的817悉尼守护香港和平反暴力大游行,虽然是全球第二次(第一次是8月11日加拿大举行的支持一国二制游行),但仍十分具有历史意义。

首先,这场游行,是没有任何组织号召或提供后援支持的一次纯民间自发性游行。笔者受邀进入其聊天群,对整个活动的筹备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整个活动,就是你一言我一语这样搞起来的,大家都没有组织过活动的经验,全凭组织核心团队的社会阅历来判断,决策。事实证明,活动的组织工作是比较成功的,整个游行基本没有出乱子。毕竟,大部分人在澳洲生活那么久,守秩序的观念还是比较强,比较自觉的。不像香港那些废青那么暴力。

其次,这场游行,只是在网络上做宣传,报名人数不到二百人,组织者还担心到时冷场,谁知道今天到场人数在3000人,远远超出组织者预计,这证明,沉默的大多数不再沉默,用自己的行动表达正义的诉求。

第三,参与者不仅有华人,也有留学生,更有非亚裔人士,说明游行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市政厅的集会上,来自各阶层的民众都走上台前发言,尽显地气,而且没有一个官员打官腔,这与官方组织的活动有很大区别。

第四,众所周知,当前的澳洲政治气氛还是比较右倾的,不时有反华议员跳出来,不少媒体也鼓吹中国威胁。在这种气氛下,举行这样的没有支持,没有支援的游行,其实需要很大勇气。笔者观察,组织者们,凭的就是一颗热爱祖籍国之心,积极推动澳中关系良性发展之心,更不想澳洲的社会被“香港化”。

值得一提的是,817游行的民众,没有人蒙脸,这与非正义的集会有很大的区别。笔者需要指出的是,其实在澳洲出席游行或集会,蒙面有可能触犯法规的。

2016年,澳洲反法西斯组织“反澳洲”和右翼示威者在街头发生冲突后,警方向州政府和地区政府提出申请,将戴着面具参加示威活动的行为定为非法。

其他国家如美国,纽约州法律规定从1845年开始禁止示威者在集会上蒙面,而2011年“占领华尔街”示威活动至少有5人违反这项法律。

如俄罗斯,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关于集会,会议,示威,游行和罢工”第六条,在公共活动中,人们禁止戴口罩或有其他隐藏身份的行为。

如英国,2011年英国伦敦爆发反紧缩政策示威,总共214人在大型反政府游行与随后爆发的动乱中被捕,在内阁会议上讨论的临时政策之一就是禁止在骚乱期间蒙面。

如加拿大,由于多伦多G20会议期间的示威,以及温哥华“史丹利杯冰球比赛中的骚乱,加拿大议会13年通过C-309法案,禁止在骚乱及非法集会中戴面具或进行隐藏身份的行为,违者面临10年刑期。

所以,这二个月以来,在澳洲由支持“反送中”的港独分子组织的游行集会,蒙面之人其实一直在做违反澳洲法律的行为,澳洲警方或出于其他目的,没有加以阻止。所以就澳洲禁止蒙面而言,香港的蒙面暴徒各个都是犯罪分子。在澳的香港留学生,把这些劣行也带来澳洲了。

所谓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这次参加817护港反暴大游行的3000余人,没有一个面具,没有一个蒙面,光明磊落,谁是正义,谁是非正义,全球所看,一目了然!这也是这次游行的第五层意义!

据报道,香港有团体收集市民意见,归纳出十一项诉求,包括立即展开二十三条立法、确认“六一二”示威冲突为暴动、追究所有暴徒刑责、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追查反对派议员有否协助及参与暴乱、彻查外国反华组织资金在港流向、制订“禁止示威蒙面法”等等。既然香港有言论自由,就应该容许不同声音,而不应该只有一言堂,反对派可以提“五大诉求”,别人自然也可以提“十一大诉求”。

“十一大诉求”中,最迫切莫过于制订“禁止示威蒙面法”。反对派一直强调他们是在“公民抗命”,是在争取民主自由公义,何其冠冕堂皇。既然如此,理应光明正大才对,为何有些示威者总是遮遮掩掩,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日前三名所谓连登仔举行记者会,竟然也戴着口罩见记者,更是令人啼笑皆非。在人们印象中,只有国际恐怖分子才会鬼鬼祟祟,因为他们根本见不得光。

点评完这次游行,再谈一个暴徒是否是恐怖分子的问题。

对于香港的这些暴徒是否属于恐怖主义,澳中官方并不一致。港澳办发言人声明指出:「连日来,香港激进示威者屡屡用极其危险的工具攻击警员,已经构成严重暴力犯罪,并开始出现恐怖主义的苗头」。但澳洲政府不认为这是恐怖主义。

那究竟是不是恐怖主义,大家不妨看看什么是恐怖主义,聪明的读者可自行判断:

根据香港法例第575章《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对「恐怖主义行为」的定义,当中包括:「导致针对人的严重暴力」、「导致对财产的严重损害」、「危害作出该行动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严重干扰或严重扰乱基要服务、设施或系统(不论是公共或私人的)」等。大家看看,香港的暴徒是否符合“恐怖主义分子”的标准?

若在是否是“恐怖主义分子”上尚有争议的话,那么将追求香港独立的人定性为“分离分子”也不为过。

有人混淆概念,认为上街的“百万人”不可能都是暴徒,没错,上街的人,或者不全是暴徒,但他们的上街,无疑是在纵容暴徒,还甘心被黎智英之流,美国之流所利用。

笔者需要指出的是,正义与否跟人数无关。台湾支持台独的也不少,但不能说台湾的独立诉求就是正义的;再以西班牙加泰隆尼亚地区为例,该地区公投显示9成人支持独立,但这又怎样?西班牙政府以及国际根本不承认,其民意不具正义性!

所以,将所谓“百万人”的人数包装成真理,是偷换概念。中华民族千年以来都把分裂视为汉奸行为。历朝历代,汉奸人数都不少,在抗日战争时期更达到顶峰,成为民族之耻。

最后,笔者还要指出的是,817上街的正义华人不是孤独的一群。

支持香港政府和警方的150多个澳大利亚华人社区组织发出联合声明:敦促“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 支持停止香港的 “违法和暴力行为“,恢复香港的法治和秩序。

“作为海外华人,我们关注最近香港事态的演化,关心香港同胞的处境安全,关切香港未来的发展荣景,“这份发表在中文媒体的联合声明说。

“香港饱受了150 年的殖民统治,现在已经回归中国……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和人士尊重国际法和每个国家的主权及领土完整。

“我们呼吁全球华人不分国籍地域,不分男女老幼,共同发声支持香港人民,香港特区政府,香港警察,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努力。

此也作为本文结束语。

(2019年8月17日 作者为华人时事评论家)

 

面对社会没有人戴面罩
二者均戴面罩

发表评论